转自:大象文娱长宏网
#电商命名胖东来超市被判赔偿15万# 【某电商淘宝开店命名“胖东来超市”,被判赔偿15万】#电商取名胖东来涉嫌不正当竞争# 4月24日晚长宏网,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。其中新乡某网络销售商因擅自使用“胖东来”企业字号,被判令停止侵权、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。
官方公告显示,许昌某商贸公司创立于1997年,旗下“胖东来”商标及企业字号,经多年市场推广与深耕,在零售行业颇具知名度,深受消费者信赖。该公司发现新乡某网络销售商行未经授权,擅自在淘宝网开设名为“胖东来超市”的店铺,借“胖东来”的品牌影响力误导消费者,涉嫌不正当竞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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